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的通告
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个人:
实施阶段性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扩围延期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范围
(一)实施缓缴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类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17个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业和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二)2022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四)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
二、缓缴执行期限
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可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可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补缴时限
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缓缴期间的三项社保费业务,并依法履行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代扣代缴义务。缓缴期满,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款,养老保险在2023年6月15日前补缴缓缴的费款。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免收滞纳金,逾期未足额缴纳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四、申报流程
(一)填写《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困难企业证明或书面承诺。
(二)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的,无需申请,待2023年缴纳时可以自愿一并缴纳2022年度的缴费,2022年度基数按2023年度缴费档次的上下限执行。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