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县消防救援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稳步提升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责任。明确主官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作为党委议事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意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坚持每月执法例会、局务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消防条例》《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消防人员观看普法宣传片,让全体消防人员充分认识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消防员还充分利用消防救援网络学院、在线学法平台组织指战员学法,组织指战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员通过,稳步提升指战员法治素养。
二、推行法治惠民,创新管理模式
(一)提升消防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将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可通过网上申报或到政务窗口申报的方式办理,将原先13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2024年至今共办理行政许可40家,全部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二是公开政务,阳光执法。将消防受理窗口设置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及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相关信息,消防窗口严格落实向社会公示公开事项;依托微信公众号依法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办事指南和监督途径。三是服务效能,群众评价。大力推广应用云南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受群众事项评价,确保做到“一案一评”“一事一评”,参评率达到100%,开展“差评”全覆盖核查,对“一般”开展执法回访,2024年至今共接受评价事项95家,满意率达100%。
(二)提升监督执法服务能力。一是诚信企业,无事不扰。严格遵循每月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检查时间及要求,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督促单位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对自身消防安全进行自检自查。二是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均实行柔性执法,以指导整改为主,轻微消防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逾期拒不整改、推诿扯皮及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执法措施,顶格处理,经核实,确有经济困难的执行分期缴纳罚款,不断规范执法正规化建设。三是加强指导,促进整改。结合工作实际,组建技术服务队、专家组,对需要技术指导的企业和确实存在重大或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企业,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四是练兵强队,提升能力。每年派出人员参加市级培训比武工作,参加法制、监督执法、火灾调查业务培训及火灾案例复盘活动,通过消防监督业务培训APP,网络教学、岗位资格考试,并积极推动全体监督干部开展地方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目前已有15人通过资格考试持证上岗。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工作,依托市消防支队聘请了法律顾问,完成大队6名文员的定岗及岗位资格考试工作,并取得《云南省消防文员协助监督管理工作证》,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三)提供消防安全保障服务。一是宣传培训,提升素质。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机制,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探索建立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评价体系,完善消防志愿服务机制,拓展社会面宣传阵地,及时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全面发挥新媒体工作效能,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推进公众消防培训教育活动,发动各级各部门做好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学习等工作。2024年以来,先后对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村委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高层建筑负责人、重点单位管理人等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培训授课126次,培训人数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二是服务重点人群。针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人员,采取上门讲解家庭火灾诱发原因、特点、危害性、报警以及逃生自救等知识。三是建立消防志愿服务队。依托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合村组、社区等网格化管理人员,在12个乡镇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进村入户消防宣传、排查火灾隐患等公益性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打通消防宣传入户“最后一公里”。四是进一步拓宽渠道强化法治素养提升。加大消防安全领域法律培训力度,联合云县人民法院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执法干部参加一次“以庭代训”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
三、运用法治思维,确保消防执法合法性
(一)凡事先问是否合法,守住合法性底线。“合法性”是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行为合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从“是否合法”作为出发点来思考和处理消防执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消防执法的基本要求,作为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一名监督人员为自己的每一个行为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这既是对法治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执法行为的负责,保证合法性就保证了消防执法行为和消防执法人员的安全。
(二)注重程序思维,完善程序正当性。在消防执法的过程中保证程序的合法、公开和透明,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求必须运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或录音等设备,做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必须向行政相对人明确告知身份并出示有效证件;三是对涉及当事人切实利益事务,必须事先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四是涉及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必须为当事人依法提供申诉渠道;五是涉及停产停业、大额罚款、临时查封等重大决定的,须经本级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备案或批准;六是依照法定时限将作出的决定按规定方式送达当事人;七是必须坚持利害关系人回避规定;八是当事人对作出决定不服或有疑惑的,主动为其提供事后救济的权利和通道。
(三)注重以人为本,提高执法行为合理性。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保证合法性和程序正确的前提下,大队充分运用以人为本的法治思维,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性执法的科学工作方法,面对群众多元化的消防安全需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大队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发动和引导大多数群众自觉投身到维护消防安全的现实需要中。
四、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从事消防执法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地方大学或消防专业院校,其中真正学习消防执法专业的人比较少,且很多都是从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岗位转到消防监督领域中的,大多数从头开始,边学边干,导致消防执法的队伍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专业技术水平较弱的问题。
(二)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不够。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与其他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时存在信息互通不及时,消防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社会单位库没有实时共享,形成有的社会单位没有及时纳入消防监督抽查的社会单位库,存在火灾隐患没有被查处的现象。
(三)管理主体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法治意识淡薄,重发展,轻安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断提升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定期召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例会,落实集体议案、监督执法考评等制度。在执法工作中,逐步形成“综合查一次”的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监管合力,破解监管中存在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和随意监管等难题。
二是在夯实综合监管上下功夫。持续深化“政府主导、消防主推、多方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坚持“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制度,厘清交叉新业态监管责任,切实发挥消委会平台作用,用好函告督办、约谈通报、火灾延伸调查等措施,加强行业系统消防治理,督促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形成“消防专业查、行业具体改、政府挂牌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闭环。
三是稳步提升精准执法质效。统筹编制“双随机”抽查计划,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时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各层级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依据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隐患认定、责令整改、依法查处、整改复查,做到闭环执法,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是优化消防法治营商环境。贯彻执行省消防救援总队、支队便民惠企措施,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对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诉求,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聘请廉政监督员,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力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标准不一、执法随意。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约谈督办和问责追究机制,纠正执法不公不廉问题。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做好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处理,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
云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