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3〕2号)《云南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乡镇发〔2022〕5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经县乡村振兴局收集汇总,会同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发〔2018〕109号)文件要求,现将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5日,共10天。
联系电话:0883-3214095 监督检举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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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