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各类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及时验收销号。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临环保委办发〔2022〕1号)文件指出的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就问题清单中的河湖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具体问题
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县(区)不主动清理排查,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占、乱建、乱采“四乱”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熟视无睹,部分问题整改销号后出现反弹。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四乱”问题有效整改。
整改措施二:加大河(湖)长制宣传报道力度;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三、整改成效及自查自验情况
2023年8月28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各参验部门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及现场实地踏勘,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云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8月28日
环境问题 |
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县(区)不主动清理排查,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占、乱建、乱采“四乱”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熟视无睹,部分问题整改销号后出现反弹。) |
问题类型 |
立行立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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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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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
是☑ 否□ |
编制单位 |
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组织审核 单位 |
云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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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系部门、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闭环”。 |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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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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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1: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四乱”问题有效整改。 |
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河(湖)长联系部门。 |
整改时限 |
2022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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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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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2:加大河(湖)长制宣传报道力度;各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
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河(湖)长联系部门。 |
整改时限 |
2022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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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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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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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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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是□ 否☑ |
信息公开 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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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