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云环函〔2021〕808号)《临沧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环督办字〔2022〕6号)和《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临环督办字〔2023〕10号)文件要求,云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3日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后箐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该采选厂关于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参加人员的意见,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现将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厂区遗留部分原矿;二是矿坑涌水量大,直排外环境;三是主坝体的坝脚处大岔河涵洞有破损现象;四是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杂草堵塞。
二、主要治理内容
针对存在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二是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三是修补大岔河涵洞破损;四是清理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清空收集池;五是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固废属性、地表水采样分析检测;六是清理遗留原矿;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备案。
三、整治完成情况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本次投入整治资金约27.6万元,按期完成了确定的整治目标任务。
(一)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情况。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于2022年4月委托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该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工作,于2022年8月完成了《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
(二)完成编制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情况。该采选厂针对存在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于2022年12月组织编制了《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确定了整治措施。
(三)修补大岔河涵洞破损情况。该采选厂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已对大岔河涵洞破损处进行修补。
(四)清理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及清掏收集池情况。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该采选厂对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进行了清理,以及对收集池堆积的渣土进行清掏,因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已损坏,在坝前新修建收集池采用管道引流至四级沉淀收集池。
(五)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固废属性、地表水采样分析检测情况。一是该采选厂于2022年4月委托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地表水采样检测,对该采选厂主坝脚管涵涌出水(大岔河下游)、大岔河上游地表水、大岔河与打场河汇合后地表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铅、锌、汞等16项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20220419-20)的检测结果显示无特征污染物增加现象,推测堆存点无渗滤液产生、无渗漏现象。2023年3月委托检测上述采样点的地表水13项污染物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20230310-05)检测结果显示无特征污染物增加现象。二是该采选厂于2022年4月委托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工业固体废弃物特性鉴别检测,对尾矿浸出液进行检测,《工业固体废弃物特性鉴别试验报告》(报告编号:H20220419-27)检测结果显示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六)清理遗留原矿情况。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龙陵县知临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硫化铜铅矿(原矿)购销合同》,将厂区遗留原矿全部销售至该公司,2023年5月10日处置完成。
(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情况。该采选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1月23日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530922-2022-026-L。
(八)相应文本、资料系统报备及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该采选厂编制《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报告》《整治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整治验收报告》以及相关专家评审意见等文本资料已上传至“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信息系统”;同时,在后箐乡范围内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发出10份,收回10份,均对该采选厂整改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附件: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验收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隐患整治验收表
验收组织单位:云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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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管控不到位问题 |
问题类型 |
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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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编制情况 |
是R 否£ |
编制单位 |
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验收牵头 部门 |
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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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整治 目标 |
按照分类施策、防治并举、分步实施、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治方案,以“一点一策”思路完善堆存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管控堆存点环境污染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预防尾矿流失、降低环境风险。 |
整治目标 完成情况 |
已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一是完成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二是完成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三是修补大岔河涵洞破损;四是清理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清空收集池;五是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固废属性、地表水采样分析检测;六是清理遗留原矿,将厂区遗留原矿全部销售处理;七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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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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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1: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排查及评估,完成排查及评估报告。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2年8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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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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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2:编制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方案。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2年12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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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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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3:修补大岔河涵洞破损。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3年5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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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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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4:清理副坝与收集池之间的废水引流沟渠,清空收集池。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3年5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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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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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5:开展自行监测,完成固废属性、地表水采样分析检测。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3年5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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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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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6:清理遗留原矿,将厂区遗留原矿全部销售处理。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3年5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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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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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7: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整治时限 |
2022年12月底前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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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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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是£ 否R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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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是R 否£ |
信息公开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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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调查 |
是R 否£ |
责任单位 |
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 |
调查情况 |
发出10份,收回10份,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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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2023年4月23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后箐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现场对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县后箐帮东尖山铅矿采选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要求,逐一对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验收意见。认为该企业已完成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治目标任务,整改到位,“一点一策”档案资料齐全,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一致同意验收。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