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10月10日印发征求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供销社及12乡(镇)人民政府等37个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