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文书号 | 当事人 | 案件基本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1 | 云县佳庭纸杯厂主体责任不落实行政处罚案 | (云县)应急罚〔2025〕01号 | 云县佳庭纸杯厂 | 2024年8月30日12时50分许,你单位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806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273.41万元,无人员伤亡。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对《云县爱华镇“8·3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办,由云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进行立案查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对云县佳庭纸杯厂作出:处人民币22000元(贰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 | 河南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行政处罚案 | (云县)应急罚〔2025〕02号 | 河南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8日,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南云高速公路建设十二工区的钢筋厂作业区,两名工人存在无证进行电焊施工作业,执法人员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对河南宽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立即改正,并处人民币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
3 | 云县茶房加油站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行政处罚案 | (云县)应急罚〔2025〕03号 | 云县茶房加油站 | 2025年4月24日云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云县茶房加油站涉嫌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2025年4月25日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 对云县茶房加油站作出:一是责令停止经营活动;二是没收违法销售所得31932元,并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