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涉旅典型案件通报(云县嘉利富超市)
发布日期:2023-12-11 10:20 作者:云县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 字体:【

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案件情况::2023年11月7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在超市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区域内摆放有金龙鱼食用植物调和油、香满园菜籽油、口水哥原味螺蛳粉、口水哥麻辣螺蛳粉食品已超过所标注的保质期。经查实,云县嘉利富超市北河店的销售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罚结果: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龙鱼食用植物调和油2瓶、香满园菜籽油1瓶、口水哥原味螺蛳粉2袋、口水哥麻辣螺蛳粉1袋;(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四、处罚单位: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处罚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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