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指导、监督《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建立和变更的有关事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开展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4.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民族地区、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6.根据党在新时期上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及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指导民族乡的民族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8.组织协调民族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往,积极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9.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0.帮助各宗教界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行政审批项目,以云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末机构数1个,与上年没有增减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加强领导、整合资金,稳步推进第二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示范区及示范点创建工作。
2.抓实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工作。根据《临沧市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2016年-2018年)》(临政办发〔2016〕3号)和《云县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实施方案》(云县政办发〔2016〕85号)文件要求,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抓好项目资金的争取落实,幸福镇、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要抓实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工作,确保年度专项规划任务如期完成。通过实施安居幸福、产业致富、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生态保护五大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俐侎人聚居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3.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县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中,首要任务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县、乡、村三级要形成齐抓共管,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其次要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4.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平稳问题的研判、隐患排查,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平稳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3.2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功能分类2012301)99.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万元。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功能分类2101101)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功能分类2101199)0.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功能类2210201)7.5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18.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03万元;津贴补贴50.59万元;奖金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万元;住房公积金7.56万元,绩效工资6.7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工会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其中:退休费4.2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附件: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1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关于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指导、监督《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建立和变更的有关事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开展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4.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民族地区、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6.根据党在新时期上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及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指导民族乡的民族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8.组织协调民族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往,积极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9.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0.帮助各宗教界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行政审批项目,以云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年末机构数1个,与上年没有增减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加强领导、整合资金,稳步推进第二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示范区及示范点创建工作。
2.抓实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工作。根据《临沧市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2016年-2018年)》(临政办发〔2016〕3号)和《云县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实施方案》(云县政办发〔2016〕85号)文件要求,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抓好项目资金的争取落实,幸福镇、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要抓实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工作,确保年度专项规划任务如期完成。通过实施安居幸福、产业致富、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生态保护五大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俐侎人聚居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3.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县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中,首要任务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县、乡、村三级要形成齐抓共管,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其次要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4.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平稳问题的研判、隐患排查,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平稳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3.2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功能分类2012301)99.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万元。
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功能分类2101101)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功能分类2101199)0.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功能类2210201)7.5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18.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03万元;津贴补贴50.59万元;奖金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万元;住房公积金7.56万元,绩效工资6.7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工会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其中:退休费4.2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不单列预算,作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明细经济科目支出。(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附件: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1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