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简报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云县开展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切实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全面掌握 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云县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出台了《云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和12乡(镇)财政所。
(二)考核内容
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主要从基础工作、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及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创新、加扣分项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云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考核,统筹运用好日常掌握情况、自查自评和县财政局复评三种方式。日常掌握情况坚持突出过程、依托系统;自查自评坚持客观真实、依据充分;复评坚持公平合理、标准统一。
(二)坚持注重实绩原则。考核内容突出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相关部署,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效,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管理方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坚持结果导向原则。结合年度财政工作重点,科学编制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增强考核的精准性,更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奖优罚劣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与相关资金分配挂钩,提升考核激励效果。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自评与县财政局复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日常掌握情况和已有系统数据,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复核数据的非实地考核形式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四、考核时间
(一)自查自评(2022年12月29日前)。被考核单位对照《云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形成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以及相关台账资料,并将自评表、自评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报县财政预算股。
(二)复核评分(2022年1月2日前)。县财政局对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以及相关台账资料进行复核、评分,综合形成全县考核结果。
(三)汇总上报(2022年1月5日前)。县财政局梳理汇总全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按要求报送县考评办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