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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大朝山——干海子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发布日期:2025-05-28 11:10 信息来源: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公示稿

 

组织编制单位: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编制时间:2025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 1 -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 1 -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  - 1 -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  - 2 -

第四条 规划期限 ........................  - 3 -

第五条 功能分区 ........................  - 3 -

第二章 保护培育规划 ........................  - 4 -

第六条 资源分级保护 ....................  - 4 -

第七条 资源分类保护 ....................  - 7 -

第八条 建设控制管理 ...................  - 11 -

第九条 生态环境保护 ...................  - 13 -

第三章 游赏规划 ........................... - 15 -

第十条 游客容量 .......................  - 15 -

第十一条 风景游赏规划 .................  - 15 -

第十二条 游线与游程规划 ...............  - 17 -

第十三条 典型景观规划 .................  - 18 -

第十四条 游览解说系统规划 .............  - 19 -

第四章 设施规划 ........................... - 20 -

第十五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  - 20 -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 .................  - 21 -

第十七条 综合防灾避险规划 .............  - 23 -


  

第十八条 基础工程规划 .................  - 26 -

第五章 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  - 30 -

第十九条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  - 30 -

第二十条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  - 30 -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  - 31 -

第二十一条 国土空间规划协调 ...........  - 31 -

第二十二条 土地利用协调 ...............  - 31 -

第二十三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  - 35 -

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 .......................  - 37 -

第二十四条 近期实施重点...............  - 37 -

第二十五条 近期建设内容...............  - 37 -

第二十六条 其他保护建设项目 ...........  - 39 -

附表 ...................................... - 41 -

附表 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 41 -

附表 2  风景名胜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一览表- 42 -

附表 3   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 ...............  - 42 -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 了加强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 护和管理,有效指导永续利用与建设行为,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总面积 10778.3146 公顷,核心景区面积 783.3142 公顷,占总面积的 7.27%。风 景名胜区由漫湾—温竹河片区、爱华镇片区、亮山天池片区、 大雪山—大朝山片区及漫湾—大朝山水陆游览线组成。

(一)漫湾—温竹河片区:面积为 5835.7223 公顷, 占 风景区总面积 54.14%。核心景区面积 260.2920 公顷, 占片 区面积的 6.17%。

(二)爱华镇片区:面积为 645.7837 公顷, 占风景区 总面积 5.99%,无核心景区。

(三)亮山天池片区:面积为 1599.1799 公顷, 占风景 区总面积 14.84%。核心景区面积 180.7280 公顷, 占片区面 积的 11.30%。

(四)大雪山—大朝山片区:面积为 2697.6287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 25.03%。核心景区面积 242.2942 公顷, 占 片区面积的 8.98%。


  

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一)风景名胜区性质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是以世界文化遗产三  江并流所在的澜沧江上游百里长湖、水电站为主要景观特色, 以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文化体验等为主要旅游  活动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特征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以其独特的澜沧江山 水林花景观、水利设施、历史遗址、 民族文化形成了其特色 突出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其风景特征可概述为:巍峨浑 厚的大雪山,茫茫苍苍的林海;满山遍野的杜鹃,繁花似锦 的木棉;温竹河上三叠瀑,远听水声近观瀑;澜沧江上第一 坝,高山峡谷开新花;梯级电站星罗布,大朝山前添平湖; 灿烂文化源长流,庙宇寺观古塔幽; 民族文化好风情,旅游 观光科考兴。

(三)风景名胜资源类型与评价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共评价 38 个景点, 按类型分,人文景点 15 个、 自然景点 23 个;按级别分,包 括一级景点 4 个、二级景点 21 个、三级景点 8 个、 四级景 点 5 个(见附表 1)。


  

第四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与《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保持一致为 2021—2035 年,规划近中期为 2021—2030 年。

第五条 功能分区

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分为特别保存区、风景恢复区、风景 游览区、发展控制区和旅游服务区。特别保存区以景观和生 态保护为主要功能;风景恢复区以景观恢复为主要功能,风 景游览区以观光、科普为主要功能;发展控制区以城乡建设 和旅游接待为主要功能;旅游服务区以为游客提供便利服务 和基本需求保障为主要功能。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特别保存区面积 783.5142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7.27%;风景恢复区面积 4667.2039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43.30%;风景游览区面 积 2537.8808 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23.55%;发展控制区 面积 2663.4503 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24.71%;旅游服务 区面积 126.2653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1.17%。


  

第二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六条 资源分级保护

风景区实施分级保护,对一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各级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部分,应严格执行相关管控  要求。

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 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加强生态修复与植被抚育,建立 管理信息系统,立桩划界明确各级保护区的范围。

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保护风景区的景观、文 化、生态和科学价值。

(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1、范围

一级保护区属于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将风景区资源最集 中、资源价值最高的区域,以及资源周边必不可少的环境区 域纳入一级保护区,该区包括特别保存区、部分风景游览区。 一级保护区面积 783.3142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7.27%。

2、保护措施

一级保护区内的特别保存区除必需的科研、监测和防护 设施外,严禁建设任何建筑设施。其他区域的保护要求如下:

(1)严格保护风景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并完


  

善风景景观环境;

(2)严格禁止对风景区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工程 建设与生产活动;

(3)严格限制与风景保护和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与活 动进入;

(4)控制区内居民人数和生产活动;

(5)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严格保护珍稀、濒危 动植物物种栖息地生态环境;

(6)景点的风景游赏设施配备,即游步道、观景摄影 台、景点标示等小品的建设都须详细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实施;

(7)人文景点的建设完善应在充分尊重其历史原貌和 文脉的基础上进行;

(8)游览设施、交通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的建设在总 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论证、设计后,经有关部 门批准方可实施;

(9)区内不得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10)加强卫生管理,将垃圾转运至风景区外,对污水、 污物进行环保处理;

(11)涉及特殊用地、历史文物等,应同时符合相应的 特殊管控要求和规划要求;

(12)执行核心景区保护要求。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1、范围

二级保护区属于严格限制建设范围,是有效维护一级保 护区的缓冲地带,将风景资源相对较少、景观价值一般、 自 然生态价值较高的区域纳入二级保护区。该区包括风景恢复 区、部分风景游览区,面积 5127.6093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 积的 47.57%。

2、保护措施

(1)严禁破坏区内的山体、水体、植被等各种景观元 素,保持景观格局的完整;

(2)区内不得安排本规划确定以外的重大建设项目;

(3)游览设施、交通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的建设在总 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论证、设计后,经有关部 门批准方可实施;

(4)允许居民进行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居民点建 设均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规 划实施;

(5)逐步引导区内散布的居民点向景区周边交通便捷 的城镇或集中居民点集聚。

(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1、范围

三级保护区属于控制建设范围,将风景区内除去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风景资源少、景观价值一般、生态价值一般 的区域纳入三级保护区,主要包括风景区内游览设施基地、 乡镇集中建设区域、村庄、耕地、高压输电走廊、过境道路 交通用地等。该区域包括发展控制区和旅游服务区,面积 4867.3911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45.16%

2、保护措施

(1)居民点、游览设施、交通设施、基础工程设施均  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规划实施;

(2)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风貌必须 与风景环境相协调,接待服务设施等功能应有利于风景名胜 区的保护和营运,基础工程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满 足环保要求;

(3)允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居民生产、 经营管理、社会组织等设施,但应控制各项设施规模;

(4)对公路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的景观严格保护,禁 止夹道建设,建筑要依山就势、高低错落;

(5) 区内不得安排污染环境和破坏景观的项目, 已经 存在的应采取措施限期进行调整、改造或拆除。

 

第七条 资源分类保护

(一)野生动物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严格监管,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培养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 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 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二)森林植被保护与培育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禁止乱砍滥伐和 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征占用林地或变更林地用途,必须依 法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保护风 景区内的林地,严格执行林地保护规划,加强风景区森林生 态建设,加强风景区内火源管控,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三)水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加强风景区河湖保护,强化河湖长制, 严格规范河道、湖泊以及水库等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景区 工程建设和人类活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严禁随意 侵占水域岸线。加强风景区及周边河流的水质监测,及时预 防和处理水污染情况的发生;各级旅游服务设施必须配备与 之相符的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入河流水体。

( 四)地质景观保护

应尽量避免修建公路、旅游设施时过度切坡、掏洞,防 止引起地质平衡的破坏而造成地质景观的崩塌。严禁开山采石。对于一些风化强烈、层状剥落明显的山顶山坡或形态优 美的山体、石柱、石墙,应围栏保护,严禁攀爬。

(五)文物古建保护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 范围及建设控制范围,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凡文物保护单位 已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应严格执行;对不可移动文物 的保护建设项目需按法定程序报请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报 风景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保护遗址遗迹及周边环境的 原真性。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内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普查力度, 对符合相关保护类型认定标准的潜在保护对象应及时纳入 保护名录。严格保护历史建筑,处理好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的关系,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 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 自然景观、人文环境。风景区内有市 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见附表2)。

(六)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及管理

风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对法定宗教活动场 所的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及景观风貌,不得以宗教 活动名义破坏宗教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七) 民族村寨及民族文化保护

严格保护村寨内传统建筑,加强对村寨的传统建筑、巷道空间的保护和修复,整治民族村寨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建 设,建立村寨消防系统。定期组织民族节日活动,推动传统 文化的传承。加大对地方文化保护的投入,加强对风景名胜 区内民族文化、 民间工艺的挖掘、抢救、整理、研究工作。 在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修建旅游服务设施,应采用传统建筑 样式,与村落风貌和谐统一,建设规模、建筑体量不宜过大, 设施选址应合理。

(八)古树名木保护

严格执行《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风景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 理,严禁破坏和违法移栽。制定古树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古 树的认定依据及保护管理措施,加强监察惩处力度;重新普 查认定风景区古树,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 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 实行动态监管。

(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性开发和利用。 加强对风景区及周边区域的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技艺、 传统文化的保护、发掘和整理,有意识的通过游览线路、解  说展示等方式,有效传输和展现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提升  风景游赏的文化性。


  

第八条 建设控制管理

为了方便管理,规划确定了各级保护区的分区控制与管 理要求,包括设施控制管理、活动控制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分区设施控制管理

风景区内因生产、生活及旅游要求,需要进行一些必要 的设施建设,根据风景区的情况,可分为道路交通、餐饮、 住宿、宣讲咨询、购物、医疗金融、管理设施、游览设施、 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等十种类型。

公示稿表 2-1  分区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

 

 

设施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 区

三级保护 区

特别保存 区

风景游览 区

 

1.道路 交通

索道等

×

×

机动车道、停车场

×

游船码头

×

×

栈道

×

土路

石砌步道

其他铺装

×

游览车停靠站

×

 

2.餐饮

饮食点

×

野餐点

×

×

小型餐厅

×

×

中型餐厅

×

×

×

大型餐厅

×

×

×

 

3.住宿

野营点

×

×

家庭客栈

×

×

小型宾馆

×

×

中型宾馆

×

×

大型宾馆

×

×

×

4.宜讲 咨询

展览馆

×

解说设施

×

咨询中心

×

5.购物

商摊、小卖部

×

 


商店

×

土特产商店

×

 

6.医疗 金融

银行

×

×

疗养院

×

×

卫生救护站

×

医院

×

×

 

7.管理 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

×

景点保护设施

×

游客监控设施

×

环境监控设施

8.游览 设施

风雨亭

×

休息椅凳

×

景观小品

×

 

9.基础 设施

邮政设施

×

电讯设施

×

电力设施

×

水利设施

×

给水设施

×

排水设施

×

环卫设施

×

防火通道

×

消防设施

×

10.其 他

科教、纪念类设施

×

节庆、乡土设施

×

宗教设施

×

注: ●应该设置;〇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设置; ×禁止设置;—不适用。

(二)分区活动控制管理

居民和游客的活动对风景资源影响是较大的,因此,对 游客和居民在风景区内的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对风景保护 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控制与管理要求见下表。

表 2-2  活动控制与管理一览表

 

 

活动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 区

三级保护 区

特别保存 区

风景游 览区

旅游活

1.休闲散步

×

2.登山

×

3.骑自行车游览

×

 

4.古迹探访

×

5.文化交流

×

6.摄影、摄像

×

7.登高眺望

×

8.采摘

×

9.垂钓

×

10.动植物观赏

×

11.游泳

×

12.水上活动

×

13.野营露营

×

14.民俗节庆

×

15.休闲度假

×

16.休养疗养

×

17.文博展览

×

×

经 济 社 会 活 动

1.伐木

×

×

×

2.采药、挖根

×

×

×

3.开山采石、采矿挖沙

×

×

×

×

4.放牧

×

×

×

5.盈利性捶拓

×

×

×

×

6.人工养殖、种植

×

×

7.抽取地下水

×

×

8.商业活动

×

×

科 研 活 动

1.采集标本

2.科研性捶拓

3.钻探

×

×

×

4.观测

5.科教摄影摄像

管理活动

1.标桩立界

2.植树造林

×

3.灾害防治

4.引进外来树种

×

5.监测

6.解说活动

×

注: ●应该执行;〇允许开展;△有条件允许开展; ×禁止开展;—不适用。

 

第九条 生态环境保护

风景区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大 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土壤污染 和水土流失。


  

表 2-3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

 

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 量

水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绿化覆盖率

一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 标准

达到或优于Ⅱ类 标准

达到或优于 0 类区 标准

超过 85%

二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 标准

达到或优于Ⅱ类 标准

达到或优于 1 类区 标准

超过 70%

三级保护区

达到二类区 标准

达到或优于Ⅲ类 标准

达到或优于 1 类区 标准

超过 60%

注: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第三章 游赏规划

 

第十条 游客容量

风景区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主要为风景游览区和旅 游服务区,游人容量应根据各区的生态允许标准、功能技术 标准、游览心理等因素进行计算。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 日游客容量约为 24224 人次, 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36336 人次,年游客容量约 为 727 万人次。

其中:漫湾—温竹河片区日游客容量 14867 人次, 日极 限游客容量为 22301 人次;爱华镇片区日游客容量 601 人次, 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902 人次;亮山天池片区日游客容量 937  人次, 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1406 人次;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日游客容量 7819 人次, 日极限游客容量为 11728 人次(见 附表 3)。

第十一条 风景游赏规划

(一)景区布局及游赏结构

1、景区布局

根据风景区不同类型景观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规划将 风景区范围内景观资源空间分布较为集中且景源价值较高 的区域划分为四大游览景区,规划根据各景区的资源特征与 游赏条件分别确定各景区游赏主题。 

2、游赏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线四片区 ”的游赏结构,“一心 ”即 以云县县城为旅游集散中心,“一线 ”即漫湾—大朝山水陆 游览线,“ 四片区 ”即:漫湾—温竹河片区、爱华镇片区、 亮山天池片区、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以云县县城为中心,以澜沧江、祥临公路、东泸线、景 风线为主线,串联各游览景区,在此基础上合理组织游览线 路,实现风景区一体化发展。

(二)游赏主题及内容

1、百里长湖景区

以雄伟的漫湾电站大坝和秀丽的库区湖光山色为主,温 竹河峡谷、原始植被、瀑布等景观为辅,主要景点有澜沧江 云海、百里长湖、昔宜村、漫湾电站、温竹河峡谷、金鳌入 海景观等。适宜开展观光游览、度假、水上运动及科考科普 等活动。

2、爱华镇景区

以烟波浩渺的正觉庵水库、绿意盎然的老君山为主,辅 以众多的名木古树、茶园、温泉等。主要景点有正觉庵水库、 老君山。适宜开展休闲观光、登山体验等活动。

3、亮山天池景区

以幽静、凉爽的亮山天池为主,辅以周围苍茫的亮山天 池植被、花卉、茶园等。主要景点有天池、亮山、原始森林等。适宜开展旅游观光、登山探险、科考等活动。

4、大雪山—大朝山景区

以巍峨的大雪山及其丰富而完整的森林植被、动植物资 源、雄伟的大朝山电站大坝和澜沧江峡谷为主,以富有灵气 的大朝山及周围丰富的人文景观,那戈河上众多的跌水飞瀑 为辅。主要景点有大雪山、大朝山电站、原始林木、历史遗 迹等。适宜开展旅游观光、登山探险、科考科普、水上运动 等活动。

(三)景点规划

通过主景、次景、配景、游赏序列、道路交通以及服务  设施的安排,充分发挥景源价值。景点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完  善现有景点的游赏设施,把各景点景物景观特色展示给游人。

第十二条 游线与游程规划

(一)游线规划

风景区作为一个整体,应强调构筑跨区域的旅游大环线, 让游客既能充分体验各个景区的独特魅力,又能总体感受风  景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多样性特质。

(1)主要游线

云县城区——爱华镇景区——白莺山景区——百里长 湖景区——亮山天池景区——大雪山—大朝山景区。

(2)红色云县游 

云县城区——亮山天池景区——大雪山—大朝山景区。

(3)云县茶马古道主题游

云县城区——白莺山景区——百里长湖景区——大雪 山—大朝山景区。

(二)游程安排

根据风景区的景点分布和游览里程,以两日、三日游为 主,亦可选取精华景点一日游。风景区近期重点打造两日游 线路,游览线路主要以云县城区、爱华镇景区、白莺山景区、 百里长湖景区、亮山天池景区、大雪山—大朝山景区为主。 远期打造多日游线路,统筹开展风景区其他可游览区域,使 整个风景区与周边旅游资源串连一体,形成旅游大环线。

第十三条 典型景观规划

风景区以雄奇、绚丽的自然山水景观为主体,典型景观 主要是自然山水景观和人文历史景观。

自然山水景观以大峡谷、奇谭飞瀑、雄山奇石、岩溶溶 洞、温泉等为代表,分布于百里长湖景区、爱华镇景区、亮 山天池景区、大雪山—大朝山景区。

人文历史景观含红色文化和历史文化景观,分别以茶树 演化历史、地下党组织联络站遗址、茶马古道、新石器遗址、 朝山寺等为代表,主要分布于白莺山景区、百里长湖景区、 爱华镇景区和大雪山—大朝山景区。


  

第十四条 游览解说系统规划

风景区解说展示与科普教育相结合,含科普内容和游赏 信息,主题主要包括自然山水景观、红色文化、历史文化、 茶文化、文明旅游五个方面。

解说场所主要包含游客中心、小型馆厅、游览步道沿线 和观景点周边解说标牌。

解说方式主要分为人员解说、设施展示和标牌解说三种。


  

第四章 设施规划

 

第十五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一)旅游服务设施布局与分级配置

规划形成以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服务部为主的旅 游服务设施分级配置。

1、旅游镇

旅游镇是旅游服务的中心,逐步改善旅游镇集镇区的基 础设施配置,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提供旅行、游览、饮 食、住宿、购物、娱乐、休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满足游客 的需求。在建设时应根据相关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其建 设的规模、风貌等应该与风景区相适应。

规划设置爱华镇、茂兰镇、漫湾镇、忙怀乡、涌宝镇、 大朝山西镇六个乡镇为旅游镇。

2、旅游村

旅游村主要给游客提供旅行、游览、餐饮、住宿、购物、 娱乐、文化、休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规 划共设置 9 个旅游村。

其中,漫湾—温竹河片区 5 个,分别为昔宜村、大平地 村、小温竹村、忙甩村、戛旧村。

爱华镇片区 1 个,为下村。

亮山天池片区 2 个:分别为箐门口村、胜利村。 

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1 个:为菖蒲塘村。

3、旅游点

旅游点主要提供小卖部、快餐、导游、游憩、摄影、通 信、公共厕所、住宿等服务。规划共设置 13 个旅游点。

4、服务部

服务部主要提供小卖部、商亭、休憩庇护、公厕等服务, 服务部不设置停车场、旅宿床位。规划共设置 16 个服务部。

(二)床位规模控制、分布

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结合其自身区位条件、区域旅 游服务功能、游赏组织特点、游程安排等,合理配置高档、 中档及一般床位。

经测算总床位数 5262 个,近中期配套床位数约 1579 个, 远期配套床位数约 3683 个。

(三)直接服务人员预测

直接服务人员为直接为游人服务的工作人员和风景区 的维护与管理人员。经测算风景区直接服务人员为 1052 人。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道路交通规划

1、航空:主要依托临沧机场。

2、铁路:主要依托现有大临铁路。

3、公路:主要依托现有祥临公路、东泸线、景风线,在建昔云高速、南云高速、天猴高速。

规 划 改 造 G323 瑞 金 至 清 水 河 公 路 K2646+727 ~ K2674+572.83 段国道、G357 东山至泸水公路 K3283+270~ K3342+888.18 段普通国道、 田曼公路。

(二) 内部道路交通规划

风景区内部交通以公路为主体,辅以游步道,完善风景 区内部交通网络。

1、交通组织

从风景区门禁至景区内部的车行道属于控制型道路,对 机动车辆的通行进行控制,严控外来私家车辆驶入。采用环 保型观光车作为控制区主要的机动交通方式,形成以观光车 为主,步行道相结合的观光游览交通系统。

其余开放型道路,允许外来机动车通行,并在节点处 设置停车场。

2、出入 口

风景区四个片区共设置 12 处出入 口,并在出入口处设 立风景区标志物。

3、车行游览路

保留现状景区车行道,规划景区内部主要车行道,改造 升级部分车行道,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风景区内通村公路 按相关规划及标准执行。

漫湾—温竹河片区规划改造G357 国道约 14 公里,田曼公路约 38 公里。爱华镇片区改造风景区内部分道路 6 里。亮山天池片区规划改造进入风景区道路 3.8 公路,风景 区内部道路 8 公里。大雪山—大朝山片区规划改造公路 2.75 公里,通村路 10.08 公路。

4、步行游览路

完善现状景区内部的步行道,联通各重要景点,增强风 景区的可达性、丰富游览线路,满足不同游览需求。

漫湾—温竹河片区新建步道约 26 公里,百里长湖景区 新建水上游线约 20 公里;爱华镇片区新建步道约 0.93 公里; 亮山天池片区新建步道约 18 公里;大雪山—大朝山片区新 建步道约 8.23 公里。

(三)交通设施规划

1、客运站:规划爱华镇、漫湾镇、茂兰镇、忙怀乡、

涌宝镇、大朝山西镇依托现状乡镇客运站设置交通客运中心, 爱华镇、漫湾镇、大朝山西镇、涌宝镇设旅游车站。

2、停车场:在游览区内开通观光车,在游览区外规划

12 处生态停车停车场。

3、观光车站:在各片区设置观光车首末站 1 处,在主 要游览节点处设置景区观光车换乘站。

 

第十七条 综合防灾避险规划

(一)森林防火 

林区是旅游发展的生态屏障,保护好林区资源是景区开 发的重要工作,对林区本着“预防为主、及时治理 ”的方针 进行护林防火设施体系建设。规划在大雪山—大朝山片区修 建防火通道。

(二)生物灾害防治规划

生物灾害防治主要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外来物种入 侵防治。监测植物病虫害疫情,杜绝病虫害侵入和蔓延;改 善植物群落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珍 稀动物栖息地的完整性;建立野外动物疫情监测、疾病预防 体系。

(三)防洪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 在地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主要是针对山洪可能诱发山体 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区域,采取防治措施。

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按照 10 年一遇标准设防。 山 洪按照 10 年一遇标准设防,并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措施。

( 四)消防规划

风景区消防规划建设应贯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从实际出发,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  之间的关系,强化区域消防体系的作用,提高协调作战能力。 消防采用低压制,在各相对集中区域(旅游点、居民聚居区  等)室外应布设微型消防站、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m,并在道路交叉口保证有一处消火栓。

风景区消防主要依托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旅游镇乡 镇专职消防队。

(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风景区应尽快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作为风景区规 划、建设、管理的前提和依据。地质灾害治理应从长远利益 出发,采用生态治理与工程防治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建设项 目开工之前应对规划选址进行地质详勘,若规划选址与地质 详勘有冲突,最终建设应以地质详勘为准。

(六)抗震规划

云县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风景区内抗震防灾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 救相结合 ”的方针,根据风景区内各类设施区的抗震防灾需 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规划祥临公路、漫贺公路、东沪线、城正线、新平路、 瑞清线为风景区主要疏散通道。

(七)防灾预警系统

风景区应健全完善的防灾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抢险救 援机构,制定完善的抢险救援预案。依托防灾预警部门,迅 速对各种灾情做出相应的反应,保证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的 救灾和救助,减小灾害损失。

(八)游客安全防护

制定风景区旅游安全与防范措施,在风景区交通节点处 设置宣传栏,提出进入风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采用口头或印发传单的形式,引导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

(九)紧急救援

提高风景区内医疗急救系统的救治能力,在各旅游村卫 生室配备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增强景区医疗急救能力。

第十八条 基础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经测算,风景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 3137.03 立方米/天, 取 3140 立方米/天。

2、水源规划

风景区以地表水为水源建立 8 处相对集中的供水水源。 风景区水源主要依托爱华镇正觉庵水库、漫湾镇慢光村河流 型水源地、漫湾镇白莺山村长浪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大朝 山西镇坡头村河流型水源地、涌宝镇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忙怀彝族布朗族乡麦地村三叉鱼塘河流型水源地、忙 怀彝族布朗族乡忙贵松山河河流型、忙怀乡新街村杨家村水 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给水系统规划

  旅游镇主要依托集镇的市政管网设施,旅游村实行集中 统一供水,旅游点、服务部等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供水和 分散供水相结合的方式。

(二)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建成区排水体制由合流制逐渐改造为截流制和雨污分流制,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经预测,风景区日污水总量约为 2669 立方米/天。

3、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旅游镇污水处理主要依托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在各 旅游村结合村庄建设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完善污水管网,各 旅游点及景区出入口产生的污水主要采用小型地埋式污水 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 A 标准。

(三)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

经预测,风景区用电负荷为 9818.89kW。

2、供电电源

规划风景区供电电源主要依托各旅游乡镇35kW 变电站。 在各旅游村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变电所或配电室,各旅游点配 置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完善供电设施,提高供电能力。 

3、 电力电缆线路敷设方式

在游览道路和游人活动区域,供电线路应沿道路埋地敷 设,以利于景观保护。远期对各景区供电线路进行改造,以 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变电所、配电室景观风貌应 与景区相协调,生产建设过程中应符合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相 关要求。

( 四)邮政、通信工程规划

1、通信规模预测

经预测,风景区固话装机容量取 0.51 万门。

2、通信局所规划

规划通信依托乡镇邮政支局,在旅游镇、村、点设置邮 政代办点。依托乡镇电信支局为风景名胜区提供有线通讯服 务。在各游览线路沿线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依托有线电视系 统,负责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电视业务需求。

3、通信设施建设

通信设施建设应结合景区、旅游镇、旅游村等不同区域 选择与景观相协调的形式。

(五)环卫设施工程规划

1、垃圾产量预测

经预测,风景区垃圾产生量为 5.80 吨/日。

2、环卫设施规划

按规范设置垃圾箱、垃圾收集点,依托乡镇垃圾转运站,将规划区垃圾送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必须按照 相关规定及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2、公共厕所

规划区内各旅游村、点、服务部至少保证一座公共厕所。 同时应在游客中心等人流聚集区设置公共厕所,在景区内的 主要游览线路上每隔 1.5—2.5 千米设置公共厕所一处。

各公共厕所给排水结合所在地的给排水系统统一考虑。 景区内各独立厕所宜采用生态环保式厕所或者微生物降解 环保厕所。


  

第五章 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十九条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规划将风景区内农村居民点划分为疏解型、控制型、发 展型,其中疏解型村庄 0 个,控制型村庄 15 个,发展型村 庄 18 个,规划居民总人口控制在 5801 人以内。

依法维护风景区内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控居民 点建设和人口规模。引导风景游览区内居民向居民聚居点或 周边乡镇集镇集中。

第二十条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风景区内的经济发展应有利于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  理。风景区优先发展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提倡发展生态  农业、特色种养业等第一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发展民间工  艺品、土特产品的生产,不污染环境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旅  游产品加工业;禁止发展采矿、冶炼、化工、建材等破坏风  景环境的行业。优先消化产业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 风景区内保留的耕地区域,应积极发展观光农业、特色种植  业。在风景区内保留的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建设旅游服  务设施或发展特色农业旅游。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协调,在地方 层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国土空间规划协调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加强 云县大朝山——干海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与各级国土空 间规划相协调。风景区总体规划批复后按要求纳入国土空间 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

根据云县“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云县大朝山——干海 子风景名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4009.2950 公顷,主要位于 风景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 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449.7377 公顷;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0.1453 公顷,主要为漫 湾镇城镇开发边界、忙怀乡城镇开发边界。

风景区范围内涉及的城镇、村庄等相关建设,可依据乡 镇国土空间规划、“ 多规合一 ”实用型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 确定的各项内容和程序执行,但应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相 协调。

第二十二条 土地利用协调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做好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严格保护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一)土地协调布局

按地形地貌及景观分布特征,依各类功能和土地利用性 质,将风景区内土地划分为 10 大类,以利管理和保护利用。 具体详见下表。

1、风景游赏用地

风景游赏用地来源为现状耕地、 园地、林地、草地、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陆地水域,面积 2009.8768 公顷, 占风景 区总面积的 18.65%,利用方向为风景点用地、风景保护用地、 野外游憩用地、其他观光用地等。风景游赏用地不改变土地 利用性质。

2、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直接为游人服务且独立于景点之 外的旅游接待、游览服务等设施建设用地,用地来源为现状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园地,面 积 11.2073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0.10%,利用方向为旅 游服务基地用地、游娱文体用地、休养保健用地、解说设施 用地以及其他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3、居民社会用地为保留的常住人口生产、居住和服务 用地,用地来源为现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特殊用地,面积 114.8067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1.07%。

4、交通与工程用地为风景区各级各类交通、市政等基 础设施建设用地,用地来源为现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交通 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133.5493 公顷, 占风景区 总面积的 1.24%。

5、 林地为除风景游赏用地之外的生长乔木、竹类、灌 木的土地,面积 6353.9473 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58.95%, 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009.2950 公顷。

6、 园地主要指保留的果园、茶园、其他园地,面积295.3783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2.74%

7、耕地为保留的农耕地,面积 1330.7244 公顷, 占风 景区总面积的 12.35%,包括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49.7377 公 顷。

8、草地为保留的其他草地,面积 128.5748 公顷, 占风 景区总面积的 1.19%。

9、水域为未列入景点的水域,面积 343.7696 公顷, 占 风景区总面积的 3.19%。

10、滞留用地为滞留的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其他土地、 特殊用地,面积 56.4802 公顷, 占风景区总面积的 0.52%。

表 6-1  风景区用地汇总表

 

序 号

用地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人均(平方米/人)

备注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00

合计

风景区规划用 地

10778.3146

100%

100%

17468.91

3468.26


01

风景游赏用地

2009.8768

0.00%

18.65%

0.00

646.74


02

旅游服务设施

11.2073

0.00%

0.10%

0.84

3.61


 



用地







03

居民社会用地

114.8067

1.21%

1.07%

211.57

36.94


04

交通与工程用 地

133.5493

1.33%

1.24%

232.34

42.97


05

林地

6353.9473

69.29%

58.95%

12104.98

2044.58


06

园地

295.3783

4.10%

2.74%

715.89

95.05


07

耕地

1330.7244

14.06%

12.35%

2456.28

428.20


08

草地

128.5748

1.46%

1.19%

254.21

41.37


09

水域

343.7696

8.01%

3.19%

1400.00

110.62


10

滞留用地

56.4802

0.53%

0.52%

92.79

18.17


备 注

2021 年,现状总人 口 6170 人,其中:(1)游人 613 人,(2)职工 15 人,(3)居民

5542 人。

2035 年,规划总人 口 31077 人,其中:(1)游人 24224 人,(2)职工 1052 人,(3)

居民 5801 人。

2021 年,现状林地面积 7459.9288 公顷。2035 年,规划林地面积 7464.8289 公顷,其 中风景游赏用地中的林地 1652.0934 公顷。

(二)与国土空间土地利用关系

风景区土地利用按已批复的《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执行,按照项目建设时序,科学合理安 排用地,保障规划期内风景区建设顺利实施,除必要的旅游 服务设施用地和交通与工程用地,不新增其他建设用地。具 体详见下表。

表 6-2  风景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平衡表

 

序 号

国土空间调查、规

划、用途管制用地

分类

现状

规划

规划期间 面积增减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 (%)

面积(公 顷)

0

风景区规划用地

10778.3146

100.00%

10778.3146

100.00%

0.0000

1

01 耕地

1515.5253

14.06%

1515.5387

14.06%

0.0134

2

02 园地

441.7061

4.10%

441.1658

4.09%

-0.5403

3

03 林地

7468.7739

69.29%

7468.2407

69.29%

-0.5332

4

04 草地

156.8467

1.46%

156.1358

1.45%

-0.7108

5

05 湿地

28.4691

0.26%

28.4691

0.26%

0.0000

6

06 农业设施建设 用地

75.0787

0.70%

75.1308

0.70%

0.0521

7

07 居住用地

100.9124

0.94%

100.2708

0.93%

-0.6416

 

8

08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5.5768

0.05%

5.5768

0.05%

0.0000

9

09 商业服务业用 地

2.1061

0.02%

4.2198

0.04%

2.1137

10

10 工矿用地

37.9019

0.35%

37.9019

0.35%

0.0000

11

11 仓储用地

2.0210

0.02%

2.0210

0.02%

0.0000

12

12 交通运输用地

79.0742

0.73%

79.0742

0.73%

0.0000

13

13 公用设施用地

11.9216

0.11%

12.2631

0.11%

0.3416

14

14 绿地与开敞空 间用地

0.1573

0.00%

0.1573

0.00%

0.0000

15

15 特殊用地

0.9258

0.01%

0.9258

0.01%

0.0000

16

16 留白用地

0.0743

0.00%

0.0743

0.00%

0.0000

17

17 陆地水域

848.9713

7.88%

848.9286

7.88%

-0.0428

18

23 其他土地

2.2722

0.02%

2.2200

0.02%

-0.0522

 

第二十三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一)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实 施协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建设项目,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风景名胜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的部分,应严格执行相关管控要求。

(二)水资源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 定,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 害防御。 

(三)水土保持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明确水土流失预  防和治理对策措施,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 ” 制度,严格控制扰动和破坏原生地貌植被,废弃土石渣必须  合理堆放和加强防护,切实保护水土资源。

(四)与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的协调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木资源,做好与相关保护工作的实施 协调,做好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的衔接工作。

(五)文物保护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 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实施协调,落实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 控制地带的管理要求。涉及文物保护修缮的项目,严格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

(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内 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 观风貌。对拟恢复、修缮的寺庙、宫观,依法向宗教事务主 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风景区内涉及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项 目,应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七)旅游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和旅游经营活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

 

第二十四条 近期实施重点

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培育与治理,加强人文景点保护; 编制各景区和集中建设区域的详细规划,提升现状成熟景区、 景点的品质;加强风景恢复区内游览区域管理,拓展游览内  容和空间;加强游览线路组织,开拓水陆游线,建立风景名  胜区的游览解说系统;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美化村 庄环境,完善景区建设。

第二十五条 近期建设内容

结合风景区总体布局及近期实施重点,拟定各景区重点 建设内容,按照云南省建设市场价格大致匡算,近期建设内 容大致分为八项,近期建设总投资约需 2.90 亿元,其中不 包括土地征用费。具体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表 7-1  投资估算总表

 

序 号

片区

编 号

建设类别

建设项目名称

投资情况(万元)

近中期

远期

1


旅游开发项目

接待服务设施

2000

——

2

漫湾 —温 竹河 片区

旅游开发项目

旅游服务设施

3450

——

3

旅游开发项目

出入 口门禁

350

——

4

旅游开发项目

景点改造提升

560

——

5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通村路改造提升

744

——

6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公路改造提升

1200

——

7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停车场建设

200

——

 

8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基础工程

580

——

9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防灾

300

——

10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居民社会

375

——

11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管理

550

——

12

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漫湾镇昔宜村旅居产业 融合发展项目

735

 

——

13

保护工程项目

保育措施

150

——

14

小计

11194

——

15

 

爱华

镇片

旅游开发项目

接待服务设施

300

——

16

旅游开发项目

旅游服务设施

900

——

17

旅游开发项目

出入 口门禁

150

——

18

旅游开发项目

景点改造提升

800

——

19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通村路改造提升

50

——

20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停车场建设

100

——

21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基础工程

200

——

22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防灾

100

——

23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居民社会

150

——

24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管理

100

——

25

保护工程项目

保育措施

100

——

26

小计

2950

——

27

 

亮山 天池   片区

旅游开发项目

接待服务设施

500

——

28

旅游开发项目

旅游服务设施

700

——

29

旅游开发项目

出入 口门禁

100

——

30

旅游开发项目

景点改造提升

850

——

31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通村路改造提升

500

——

32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公路改造提升

800

——

33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停车场建设

50

——

34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基础工程

200

——

35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防灾

20

——

36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居民社会

200

——

37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管理

100

——

38

保护工程项目

保育措施

150

——

39

小计

4170

——

40

 

大雪

山—

大朝

山片

旅游开发项目

接待服务设施(旅游服务

中心)

800

 

——

 

41

 

 

旅游开发项目

旅游服务设施(旅游村、

旅游点、服务部的旅游设 施建设)

 

1500

 

——

42

旅游开发项目

出入 口、观光车及观光车 停靠站

450

 

——

43

旅游开发项目

景点改造提升

2000

——

44

旅游开发项目

大朝山西镇菖蒲塘村乡 村文旅项目

 

——

5000

 

45


旅游开发项目

大朝山西镇菖蒲塘村旅 居项目

 

——

3000

 

46

 

 

旅游开发项目

大朝山西镇菖蒲塘村红

豆杉组人居环境提升项

 

——

 

500

47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通村路改造提升

500

——

48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公路改造提升

800

——

49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停车场建设

50

——

50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昔归至云县高速公路

——

1560000

 

51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G323 江西瑞金至清水河

公路云县段普通国道改

 

——

 

56000

 

52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大朝山西镇菖蒲塘村尚

地丫口至杨德二地防火

通道

 

——

 

300

53

道路设施建设项目

旅游步道建设

——

160

54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大朝山西镇菖蒲塘村高 原农特产品交易中心

 

——

600

55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基础工程

650

——

56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防灾

450

——

57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居民社会

1000

——

58

民生工程及产业发展项目

综合管理

1500

——

59

保护工程项目

保育措施

1000

——

60

小计

10700

1625560

61

合计

29014

1625560

 

第二十六条 其他保护建设项目

结合风景区总体布局及远期实施重点,拟定风景区远期 的重点建设内容,远期主要建设内容。

表 7-2  远期风景区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名称

地点

控制要求

保护项目

景点保护

景点景源保护

风景区内

——

环境整治

水体整治

风景区内

环境监测

保护培育

生态保护、风景恢复

风景区内

——

森林抚育

植被抚育、绿化

风景区内

——

保护监控

完善环保、消防、游客 监控系统

风景区内

——

生态监测

完善气象、生态等多种 监控设施

风景区内

——

 


文化遗产保 护

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的 保护、发掘、整理

风景区内

——

建设项目

风景区建设

景点建设与改造

近期未建设景区

——

 

旅游服务设 施建设

旅游服务部建设

其余未建服务部

——

导游设施建设

导游系统

——

标示标牌

标识系统

——

安全防护、观景设施

游赏系统

——

 

道路交通建 设

未建规划道路

风景区内

——

完善游览步道建设

风景区内

——

停车场建设

旅游点其余未建 停车场

生态停车场

 

基础设施建 设

给水排水工程

根据风景区实际 情况完善

——

电力电信工程

根据风景区实际 情况完善

——

环境卫生工程

根据风景区实际 情况完善

统一收集、统一处 理

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风景区实际 情况完善

污水排放达到标 准

居民社会建 设

村庄环境整治

风景区内

与风景区协调

应急救援系 统建设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系统

——

 

附表

 

附表 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

 

序 号

分区

大类

中 类

小类

代表景点

1

 

漫湾 —温   竹河 片区

 

自然景源

地景

奇峰

金鳌入海

2

峡谷

温竹河峡谷

3

 

水景

江河

百里长湖核心区、澜沧江忙怀大 转湾、忙甩码头湖湾、三洲交汇

4

瀑布跌水

锁水国瀑布

5

 

人文景源

胜迹

遗址遗迹

忙怀型新石器遗址、忙怀大转湾 码头滇缅铁路遗址

6

 

建筑

宗教建筑

回营清真寺

7

工程构筑物

漫湾电厂

8

工交建筑

澜沧江特大桥

9

民居宗祠

布家小院

10

特色村寨

临沧第一村昔宜

11

 

爱华

镇片

 

自然景源

天景

日月星光

老君山日出

12

地景

山景

老君山

13

水景

湖泊(水库)

正觉庵水库

14

溪流

南箐河

15

生景

古树名木

古榕树

16

森林

老君山林海

17

人文景源

建筑

宗教建筑

正觉庵、老君山寺庙

18

亮山 天池   片区

 

自然景源

地景

山景

涌宝亮山

19

水景

水库

亮山天池、箐门口水库

20

生景

森林

亮山林海

21

人文景源

胜迹

纪念点

平河知青刻石纪念

22

 

大雪

山—

大朝

山片

 

自然景源

天景

日月星光

大朝山日出

23

云雾景观

澜沧江晨雾

24

 

地景

奇峰

金鳌入海

25

山景

大朝山

26

石林石景

望夫石

27

生景

古树名木

糯伍茶王、菖蒲塘古茶园

28

 

人文景源

胜迹

遗址遗迹

杨先爷母亲墓

29

 

建筑

宗教建筑

朝山寺、龙门牌坊

30

工程构筑物

大朝山水电站

31

纪念建筑

烈士陵园

 

附表 2  风景名胜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

分区

名称

保护级别

类别

1

漫湾—

温竹河

片区

忙怀旧地基遗址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遗址

2

滇缅铁路曼林段旧址 (忙怀大转弯隧道)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遗址

3

布家小院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

4

大雪山 —大朝 山片区

菖莆塘龙门牌坊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古遗址

5

大石牌坊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古遗址

6

亮山天 池片区

平河知青刻石纪念

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近现代重要史迹 及代表性遗址

 

附表 3  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

公示稿附表 3-1 游憩用地生态容量指标表

 

 

分区

 

面积(公顷)

可游览

面积系

 

可游览面积 (公顷)

允许容人量和 用地指标

人/公 顷

平方米 /人

风景区计

2664.1461


1623.7407



一、风景游览区

2537.8808


1522.7285



1、漫湾—温竹河片区

993.1644

0.6

595.8986

15-20

660

2、爱华镇片区

237.0606

0.6

142.2364

3-4

3125

3、亮山天池片区

455.9535

0.6

273.5721

3-4

3125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851.7023

0.6

511.0214

15-20

660

二、旅游服务区

126.2653


101.0122



1、漫湾—温竹河片区

120.4177

0.8

96.3342

30

330

2、爱华镇片区

3.0098

0.8

2.4079

30

330

3、亮山天池片区

1.2742

0.8

1.0194

30

330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1.5635

0.8

1.2508

30

330

附表 3-2  游人容量计算表

 

 

分区

 

可游览面  积(公顷)

计算指 标(平

方米/ 人)

一次 性容   量(人 /次)

 

日周 转率

日游人 容量  (人次   /日)

年游    人容  量(万   人次)

风景区计

1623.7407


21163


24224

727

一、风景游览区

1522.7285


18102


18102

543

1、漫湾—温竹河片区

595.8986

660

9029

1

9029

271

2、爱华镇片区

142.2364

3125

455

1

455

14

 

3、亮山天池片区

273.5721

3125

875

1

875

26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511.0214

660

7743

1

7743

232

二、旅游服务区

101.0122


3061


6122

184

1、漫湾—温竹河片区

96.3342

330

2919

2

5838

175

2、爱华镇片区

2.4079

330

73

2

146

4

3、亮山天池片区

1.0194

330

31

2

62

2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1.2508

330

38

2

76

2

附表 3-3  日极限游人容量计算表

 

分区

日游人容量(人 次/日)

计算系数

日极限游人容量

(人/次)

风景区计

24224


36336

一、风景游览区

18102


27153

1、漫湾—温竹河片区

9029

1.5

13543

2、爱华镇片区

455

1.5

683

3、亮山天池片区

875

1.5

1313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7743

1.5

11614

二、旅游服务区

6122


9183

1、漫湾—温竹河片区

5838

1.5

8758

2、爱华镇片区

146

1.5

219

3、亮山天池片区

62

1.5

93

4、大雪山—大朝山片区

76

1.5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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