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7年1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临沧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以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沧市发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域名:www.ynyx.gov.cn)和“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域名:lcyx.xxgk.y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云县爱华镇行政中心217室,邮编:675800,电话:0883-3211675,电子邮箱:yxzfxxzx@126.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县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行力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生活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于年初专门召开全县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明确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二)举办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集中进行培训。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上门指导、电话咨询和网络交流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全年累计培训178人次。
(三)搭建统一平台。云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投入使用后,统一信息发布平台,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
(四)加强督办考核力度。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2016年对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督办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05条,其中: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4466条,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2739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90人次,其中:“96128”电话查询58人次,网络在线查询3人次,现场咨询29人次。
(二)公开形式
1、网站
公民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我县相关部门、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县档案馆和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中心,各乡镇、各部门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各乡镇及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查询工作,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查询电话、查询邮箱等供广大市民查询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县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据县政府法制办统计,2016年云县政府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部分信息只在网站上发布,有的单位没有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专门供市民查询的办公室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深化各乡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广工作中好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职能部门子网站建设,完善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丰富各乡镇、各部门宣传栏、办事手册等公开方式,拓展广大民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健全信息公开网络、强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班子工作实绩考核项目的基础上,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每季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完善考评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017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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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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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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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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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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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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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0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1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4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6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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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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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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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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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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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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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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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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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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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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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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