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yx_zfcxjsj/2026-00005
发布机构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6-03-26
云县2026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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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保〔2017〕305号)要求,继续开展好2026年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户籍或农转城人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员);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云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新云州社区、德胜社区、田心社区、河湾社区、平掌社区、水磨社区、忙回社区、勐勐村等)没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完成网签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的住宅、商业用房、车库(位)等商品房及地产。且租住住房,有租房协议或合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可不受云县县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限制)

3、没有参加过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含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福利性分房等政策性住房享受;

4、没有购买二手房、商品房、地产和商铺。

5、符合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国家、省、市、县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家庭。

(2) 申请要求

1、已向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过《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已参加保障性住房摇号抽签抽得空号、未参加过保障性住房摇号抽签,现仍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即可申报。

2、未提交过《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即可申报。

3、领取补贴期间申请实物配租公租房(包括廉租房)的,配租入住后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二、补贴发放方式、标准、报名地点

1、按季度通过“一卡通”账户进行发放(社保卡)。

2、发放标准暂定为每个家庭每月补贴200元。报名审核结束,根据申请符合条件户数和下达资金情况再调整补助标准。

3、报名到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住建局一楼),同时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线上申请提交,此项可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不限户数申请上报,应保尽保。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

1、《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此表在通告末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查验);

3、主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一页纸);

4、有效合同期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向税务部门上缴的2026年度住房租赁税收完税凭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出租人房屋权属证明。

四、报名时间

1、2026年第一、二季度租赁补贴申报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2026年第一、二季度住房补贴申请。

2、2026年第三季度租赁补贴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2026年第三季度住房补贴申请。

3、2026年第四季度租赁补贴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2026年第四季度住房补贴申请。

五、审核及公示

(一)审核。由住建、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工商部门配合完成。

1、第一、二季度审核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6月21日;

2、第三季度审核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9月18日;

3、第四季度审核时间:2026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二)公示。复核结果在“沧江明珠”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申请人纳入补助轮候库等候补贴。

六、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根据轮候排序结果,与补贴申请家庭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和停发补贴事项及违约责任。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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