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yx_zfcxjsj/2025-00004
发布机构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05
云州新城单身公寓(一室一厅)暨小户型保障性住房配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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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新城单身公寓(一室一厅)暨小户型保障性住房达到分配入住条件,根据《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拟对轮候分配对象进行现场抽签分配保障性住房,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分配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拟安排房源情况

根据云州新城房源情况,提供5-12幢、13-15幢、19-21幢、24-27、30、31幢保障性住房作为此次抽签分配的房源,建筑面积42.90至50.38平方米,目前共有房源280套(户),户型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设计要求,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二、抽签条件及办法

(一)抽签条件

1.通过云州新城第七批申请审核、公示,未参加摇号抽签或摇号为空号的申请人。

2.2025年4月7日以前线下提交过《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未参加摇号抽签或摇号为空号的申请人及2025年4月18日以后新申请人员需通过“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复审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二)抽签办法

根据房源情况一比一抽取房源配租,房源抽取完为止。

三、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情况先按照线上申请流程要求提交,待摇号确定房源后办理入住时同时提以下材料:

(一)《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5张(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并提交原件扫描);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各1张(1.非云县户籍还须提交居住证、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一页,3.提交原件扫描);

(四)婚姻证明

1.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婚姻状况,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以法院判决为准)、离婚生效证明复印件(法院开具);丧偶的提交注销证明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五)收入情况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表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附件1或附件4填报,共同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附件5或附件6自行下载填报;个体工商户提供在云县1年以上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六)社保证明

申请人自行在微信小程序“个人社保卡”中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缴纳地必须是云县,否则不予受理)。

(七)未享受住房保障证明

云县以外户籍的人员需回户籍所在地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具是否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四、报名申请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申请,不设线下报名点在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备专人指导线上申请,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一)申请途径

第一种:PC端操作(用户端)搜索云南政务服务网或者https://zwfw.yn.gov.cn进入页面→完成注册→“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进入公租房“一件事”系统。

第二种:移动端操作(APP端)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点击进入APP→完成注册→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公租房申请”。

第三种:

移动端操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小程序:“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注册→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公租房申请”。

(二)申请步骤

以上三种途径三选一进入申请页面。以下以微信小程序截图为例进行说明。

第一步:进入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立即登录,输入手机号或身份证号进行登录,未注册的需要注册账号后登录。(微信小程序进入可微信授权登录)

第三步:找到服务专区,点击下面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选择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进入系统,进行申请公租房。

第四步:进入云南省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系统在线申请,接上图,进入系统的页面如下图所示,以下操作和APP端进入系统一样。进入系统的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公租房申请,同意办理事项核验,点击确认选择进入下一步。选择所需办理的区县云县,点击确认选择。

第五步:填写在线申请表,根据自己的情况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字符号为必填项。全部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材料。

婚姻状况有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个选项可以选择。

工作状况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无业六个选项;若选择企业,申请人需要提交劳务合同,填写工作单位及单位地址。若选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需要填写工作单位及单位地址。填写退休的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属群体,其中若选择残疾人群体需上传残疾人证,若选择本地区户籍城镇居民,就不用再填写户籍信息;

公积金缴纳情况,若缴纳公积金的需填写缴纳的时间;填写收入情况,每个选项都要填写;住房信息若有,需要填写房屋地址、建筑面积、房屋户籍人数、人均建筑面积信息。选择是否享受福利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若享受,还需填写保障性住房地址、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户籍人数、人均建筑面积及退房日期。

申请人在线上申请时须明确申请户型,申请单身公寓选择一室一厅填写,面积填写50。

申请人未婚,只需提交本人信息即可。

申请人已婚,必须以家庭申请,添加配偶信息提交,为共同申请人,否则线上申请不通过。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不包括父母、子女。

(三)申请受理范围、审核时间

1.通过云州新城第七批申请审核、公示,未参加摇号抽签或摇号为空号的申请人。受理抽签申请为现场抽签,即日起至2026年4月6日,办理地点在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6日。

2.2025年4月7日以前线下提交过《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未参加摇号抽签或摇号为空号的申请人及2025年4月18日以后新申请人员必须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复审并通过审核的申请人。

3.2025年线上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2025年4月18日至8月31日线上提交申请的9月1日至30日进行线上审核。复核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纳入申请轮候库,按照房源情况一比一抽取。办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逾期需重新复审,申请人需根据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线上提交。复核、复审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12月1日至12月31日。

4.2026年以后线上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按季度进行申请、审核,具体安排为:

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29日)线上申请受理的人员于3月1日至3月30日线上审核,4月30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

第二季度: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的人员于6月2日至8月31日线上审核,9月30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

第三季度:6月2日至9月1日申请的人员于9月2日至9月30日线上审核,10月31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

第四季度:9月2日至11月30日申请的人员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线上审核,次一年度1月31日前完成复核汇总及复审结果公示。

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季度审核公示结果纳入申请轮候库,按照房源情况一比一抽取。办理时间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重新复审,申请人需根据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抽签分配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到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抽签分配。

确定承租房号的申请人由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向承租家庭发放《云州新城单身公寓抽签结果通知书》。

六、租金标准、物业标准

根据《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云县发改规〔2025〕1号)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为每月7元/平方米,廉租住房租金价格为每月2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临发改费发〔2012〕6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合同签订、收费等入住手续办理

物业公司根据《云州新城单身公寓抽签结果通知书》,签订承租合同、收取相关费用,进行钥匙发放,验房、交房。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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