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提醒函
日期:2026-02-12 15:18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46次 字体:【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保障各参保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参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包含所使用的编外人员)。若因单位不及时缴费,导致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所产生的医疗保险待遇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请各参保单位依法履行好缴费义务,维护好参保人合法权益。

此函。

云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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