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云县应急救援工作联动机制(试行)
日期:2026-01-19 15:2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249次 字体:【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机制

(一)统一领导,协同联动

1.灾害现场实行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长由现场县政府领导担任。各救援队伍和力量到达现场后,向指挥部报到,接受统一调度。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以上时,县级应急救援队伍与属地政府应急队伍第一时间前往事件发生地,以联合快速处置模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信息共享,快速响应

1.建立联络员群组参与应急救援单位明确联络员,建立24小时畅通的通讯群组。

2.信息通报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措施、急需支援事项等。

3.通报时限任何一方接报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10分钟内迅速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三)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组建一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1车5人),随车配备指挥通信、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生活保障等装备器材,并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增派相关部门救援力量。12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情况参照组建应急队伍。

二、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专班

成立云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作为联动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自动转为现场应急指挥部。

(一)专班构成

专班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公安局分管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局及其它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属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管理局:履行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动机制的日常运行、协调和督导;负责信息汇总、上报,传达专班的决策指令;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的调度;组织协调灾害事故的后期评估与恢复重建工作。

县消防救援局:作为综合性应急救援主力军,负责火灾扑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抢险救灾,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坍塌、地震地质灾害等的专业救援;负责现场灭火、破拆、排烟、洗消等特种作业。

县公安局:负责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管控、舆情管控、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组织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和转移;维护现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事件相关的情报信息搜集和侦办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和派遣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治、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工作;负责调集药品、医疗器械、血浆等医疗物资;实施现场防疫消杀,指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属地政府:履行属地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先期处置,稳控事态,并向上级报告信息;负责组织动员和安置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做好遇难者家属、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提供救援所需的本地资源、地理信息、向导及后勤支持。

其他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调度下,根据突发事件种类,按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二)统筹物资装备。各成员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本领域的专业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共享清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掌握,必要时统一调配。

(三)优化预案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总结实战经验,改进现有预案机制。适时组织联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本领域演练,通过演练完善机制、锻炼队伍。

四、附则

(一)本机制适用于云县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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