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yx_yjglj/2026-00002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日期
2026-01-12
云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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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云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检查“能见度”和“透明度”;合理运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的十条措施》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强化典型案例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促规范作用,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运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执法全过程入线上网。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跟踪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案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本级办理确有困难的,报请上级应急部门管辖;对涉刑案件,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重点对象防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春节、国庆、两会、汛期、节后复产、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将正常生产建设、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紧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粉6条”“有限空间4条”二类重点工贸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狠抓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

五是促进行政效能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依托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综合运用行政指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遵法守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实施查处,存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的,实施“一案双罚”,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对象,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实施惩戒。

涉及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过程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分析,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三、执法人员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云县应急管理局实有人数共计40人,实际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为16人,占实有人数的40%。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3744个工作日)

2026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34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共131天)。2026年总法定工作日为3744天(16×234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测算2026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为207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含补休)、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合计为142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744)-其他执法工作日(2070)-非执法工作日(1422)=252个工作日。按检查每家企业至少派2名执法检查人员,平均占用3个工作日(含复查所需工作日)计算,2026年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监督检查工作日(252)÷〔参与每户企业监督检查人数(2)×所需工作日(3)〕=42户。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安排根据《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的重点检查范围,结合我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确定2026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7户,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16户、非煤矿山企业6户、工贸企业5户。重点检查数占年度计划数的64%。(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一般检查安排根据《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的一般检查范围,确定2026年度一般所管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5户,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10户、工贸企业3户。一般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36%。一般检查采用监督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同时,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监督检查任务。

)检查形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现场检查、“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责令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查处。

)检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事项,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抓手,各股室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

(二)加强执法服务。各股室(大队)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将指导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裁量统一、过罚相当,严厉纠治涉企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逐利执法、任性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等执法乱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执法分析。定期分析执法计划执行、行政处理处罚、执法文书下达、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等情况,评估执法效果,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监管执法的办法和措施。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依法行政,廉洁文明自律,做到人性化执法绝不人情执法、说理包容执法绝不野蛮粗暴执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附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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