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凤庆县兴街村云雅公路、头石路、101乡道遍布砂石料场,路面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5年12月30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爱华镇人民政府等7个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2024—D3YN202405180036。
投诉人反映:临沧市云县—凤庆县兴街村云雅公路、头石路、101乡道遍布砂石料场,路面破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关于“云雅公路2户石料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方面。一是责令云县永庆沙石场、云县增鑫石材加工场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厂区生产加工造成的扬尘问题。二是加快云县增鑫石材加工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进度,依法查处云县永庆沙石场、云县增鑫石材加工场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关于“云雅公路云县段沿线路面破损及沿线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方面。一是加快实施云雅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公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六个不准”施工要求,增加洒水频次,有效防控施工扬尘污染。三是督促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各类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云雅公路2户石料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云雅公路云县段沿线的2处砂料临时堆放点已完善防尘措施,云县永庆沙石场、云县增鑫石材加工场已对公路旁堆料进行了苫盖。全面完成云雅公路云县段沿线塌方、落砂、落石、落土清理,有效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二是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方面,2024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云县永庆沙石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碎石场存在堆放弃渣石和成品物料未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加工石料过程中,石料破碎、传输、装卸等环节未采取密闭、围挡、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场区积有大量灰尘。针对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4月28日立案查处,2024年9月13日结案。
2.关于“云雅公路云县段沿线路面破损及沿线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正在有效推进公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21.018公里)。路基工程方面:完成碎石土垫层约8100立方米,片石垫层约5200立方米,护面墙约1550立方米,挡土墙29968.17立方米,拦砂坝约2600立方米,土石方开挖约112000立方米,完成路基工程约92%。涵洞工程完成2200m³,完成约94%,完成埋设圆管涵洞17道。路面工程方面:路基调型完成12公里、级配2.4公里、水稳1.9公里,完成约35%,路面破损问题基本解决。二是项目施工单位已采取对暂未使用的砂石料进行覆盖、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洒水频次(每日进行)、进出料车封闭运输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三是督促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积极落实各类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5年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爱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临沧市云县—凤庆县兴街村云雅公路、头石路、101乡道遍布砂石料场,路面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3YN202405180036问题办理情况的整改方案》要求,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验,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一致认为,群众举报投诉“临沧市云县—凤庆县兴街村云雅公路、头石路、101乡道遍布砂石料场,路面破损,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整改方案档案资料齐全,一致同意验收。
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