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文件规定,现将云县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条件、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档次为60%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以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提供分级分类就业服务,仍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创业的,才能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缴纳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就业困难人员自认定之日起(公示通过后),连续6个月及以上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三、补贴标准
(一)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1/2 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2/3 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此卡必须激活金融功能);
(五)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上);
(六)缴费凭证原件;
(七)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提供申请之日前,至少 12 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纳税记录起始日期需要覆盖申报补贴起始日期,所以部分申请人员需要提供超过 12 个月的纳税记录>。劳动者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中进行“纳税记录开具”,也可前往税务部门服务窗口开具。若税局系统页面显示“您开具的纳税记录中没有数据,无需制作。”,请提供页面截图的打印件(彩色黑白均可),并在打印件上手签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复印件1份。
六、受理时限及地点
(一)受理时限:通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云县爱华镇建设路23号)或云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A25号窗口。
审核通过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
附件:
1.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
人员类别 | □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
灵活就业从事工作内容 | □流动销售□网约车□技术技能服务□外卖送餐□快递物流 □居家服务□母婴服务□电子商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 □文娱服务□网络直播□产品制作□客服咨询□内容创作 □居间服务□家教培训□散工□其他: | ||||||||||||||||||||||||||||
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 | 险种 | 申领补贴开始期(如202401) | 申领补贴结束期(如202412) | 申领补贴月份数(如12) | |||||||||||||||||||||||||
基本养老 | |||||||||||||||||||||||||||||
职工基本医疗 | |||||||||||||||||||||||||||||
办理须知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24年7月19日)执行; 享受期限和补贴标准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2024年12月10日)执行; 补贴发放方式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2022年8月29日)发放至本人云南省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 | ||||||||||||||||||||||||||||
信用承诺 | 本人自愿作出承诺: 严格遵照办理须知中的管理办法与相关规定,自愿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业务,所填报的信息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同意将信用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由“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本承诺内容同意向社会公开。 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审核结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 |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报 年 月至 年 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 元;申请人符合申报 年 月至 年 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元;共计: 元。(大写: )。 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告知书
补贴申领人姓名: | ||||||||||||||||||
申领人身份证号: | ||||||||||||||||||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
1.本人从未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2.本人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享受地:
已享受期限:基本养老保险____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____个月
四、根据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就业援助对象,终止就业援助服务,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是否有下列情形: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是□ 否□)
2.担任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是□ 否□)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是□ 否□)
4.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 否□)
5. 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是□ 否□)
6. 本人自愿申请退出就业困难人员或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 公共就业服务的;(是□ 否□)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是□ 否□)
8.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是□ 否□)
9. 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 (是□ 否□)
10.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日起(公示通过后),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 质所得)的。(是□ 否□)
我已知悉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我承诺如实填写本告知书及申请表内容,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补贴申领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