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工伤保险业务全链条全环节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一)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
1.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谋取不法利益。
2.组织临近退休年龄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3.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 4.其他中介机构参与的欺诈骗保行为。
(二)工伤保险业务全链条全环节欺诈骗保问题线索
1.参保环节: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
2.工伤认定环节:伪造、篡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结论;公职人员在工伤认定环节内外勾结,违规为不符合条件人员认定工伤 。
3.劳动能力鉴定环节:伪造、篡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鉴定结论;鉴定机构或工作人员违规出具鉴定结论 。
4.待遇支付环节: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报告、处方等就医资料或者医疗费票据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帮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造成工伤基金支付 。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83-3213987,(传真:0883-3225716)。
(二)电子邮件举报:发送问题线索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xjjjd@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欺诈骗保问题线索举报”)。
(三)信件举报:邮寄至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邮编:675800),请附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
(四)现场举报:直接前往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建设路23号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306室或308室进行现场举报。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举报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涉嫌违法违规人员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对收集到的线索,我局将进行分类,涉及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给予举报人300元至10万元奖励。
(四)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社保基金。
特此通告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