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县发展改革局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在云县行政中心三楼五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设听证会参加人31名,听证人5名。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代表(包括学校、医院、社区、酒店、餐饮、超市、娱乐等行业)13名,经营者代表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法律工作者(县司法局)1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公安、商务、财政、教育、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环保、文旅、农业、机关事务、消协)代表12名。5名听证人由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熊海云、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郭华、县税务局副局长李双吉、县财政局副局长肖相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查璇担任,会议由县发改局副局长郭华同志主持。云县媒体记者对会议进行采访报道。会前,县发展改革局依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告,并将会议主要文件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举行时,听证会参加人应到31人,实到27人,其中消费者 12名,符合“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且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实际出席人数五分之二时举行”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上,县住建局介绍了云县垃圾处理基本情况,县发改局陈述《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和《云县城市生活垃圾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对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分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相关建议
(一)听证会参加人27人同意《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1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毛家村社区临近城区的沙坝田组、黑箐组、大河口组、小渡口组、毛家村组、新房子组小平掌自然村、大垭口片区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范围。
2.6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垃圾收费标准调整表示支持,但餐饮、娱乐行业及一般门店按年收费调整幅度大,建议降低收费标准。
3.1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按平方米收费有些不合理,应该结合实际垃圾产生量考虑更合理。
4.1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收费标准按常住和暂住按户计收,会因家庭人口多少产生一定的不公平性,按人数计费能避免一定的纠纷风险。收费单位及收费方式应该在方案中明确。
5.1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在小区的餐饮店已交物业管理费,是否还需缴纳垃圾处理费,若缴纳是否重复收费。餐饮店按面积收费,面积由哪个部门核定?
6.2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临沧市广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告知书,泔水清运要收取费用,收费是否重复。收取泔水垃圾的模式不明确,建议泔水清运时做好提醒或上门收集。
7.1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宾馆、酒店内厨房垃圾如何收费?
8.1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建立费用调整与处理服务质量的联动机制,定期向社会(包括机关单位)公开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明细、设施运行情况及费用使用去向,让缴费方清晰了解“钱花在哪里、效果如何”,增强对收费调整的认同感。
9.1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收费方式应有明确方法,比如可引入线上缴费、银行代扣等形式,提高效率;建议扩大减免范围,对公益性质单位和组织适当减免;强化资金监管,定期审计并公开结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让公众了解调整的目的和意义。
10.1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支持依法推进收费调整方案,收费方案调整,明确收费标准、范围及争议解决机制。关注社会稳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前排查化解潜在风险。对出现的扰乱收费秩序、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置,确保政策平稳推进。
三、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对第一条意见暂不采纳。《调整方案》已明确收费范围为县城环卫服务覆盖区域内的常住及暂住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学校、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饭店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临近城郊区域是否纳入收费范围反馈住建部门研究。
(二)对第二条意见予以采纳。考虑群众接受程度并参考周边县同类型垃圾收费标准,“餐饮、娱乐业每月最高不超过400元。一般门店每月最高不超过200元。”调整为“餐饮、娱乐业每月最高不超过200元。一般门店每月最高不超过100元。”
(三)对第三、四条意见不予采纳。因垃圾收集阶段暂不具备计量设施,如需按照实际垃圾产生量付费的单位和个人,可选择自行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填埋场倾倒。按户征收操作性较强、成本低、易推广;按人数计收垃圾费,人口变动情况统计难度大,管理成本较高。
(四)对第五条意见的处理意见
1.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护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福利费等。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不计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已经缴纳物业费,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属于重复收费。
2.餐饮、娱乐业及一般门店按面积收费,面积由收费单位和餐饮、娱乐业及一般门店经营者核实确定。
(五)对第六、七条的处理意见
1.关于收取泔水垃圾的模式不明确,建议在泔水收集清运时做好提醒或上门收集。由住建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运营企业进行规范。
2.宾馆、酒店暂按床位收取。收取的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包含厨余垃圾费,不再重复收取厨余垃圾费用。
(六)对第八、九条的处理意见。收费文件已明确,请行业部门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取成本,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细则,明确收费单位及职责,公开垃圾处理成本、费用去向等信息,提高群众对收费调整的认同感。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正常运作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没有达到收支平衡的基本要求,暂不具备扩大减免范围的条件,减免政策待执行过程中,视情况逐步完善。
(七)对第十条意见予以采纳。已制定应急预案,待《调整方案》制定出台后,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管,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争取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县发展改革局表示,本次参会的听证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从基层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阐述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整方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及参考价值。听证会后,将认真研究和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完善方案,按照程序上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公示后实施。
听证人:熊海云、郭华、查璇、李双吉、肖相贤
听证会参加人:仇上红、施迎春、杨建华、杨云珍、赵建兵、张国云、罗红梅、李光龙、李天春、詹联雁、李双凤、唐永忠、蒋世军、李鸿涛、李廷梅、罗朝华、吴永涛、李国伟、钟汝梅、郑有坤、字学先、钟汝伟、羊启刚、张琪、张涛、戴学武、左成香
记 录:白艳、张翊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