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地下水资源刚性约束,遏制无序打井、无证取水、超量开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云县水资源管理实际,云县水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度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云县辖区内工业企业、酒店、宾馆、温泉洗浴、洗车厂等服务业及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基地无序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开展排查和清理整治。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一)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开凿、取用地下水的;
(二)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且地表水可替代区域的取水井;
(三)已停用、报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按规范实施封填、封闭处置的;
(四)未经审批私自取用且不符合取水许可审批条件的取水井;
(五)未配套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损坏故障、计量数据失真失准,未按期校验维护的;
(六)在地下水禁采区内的取水井,地下水限采区内的新增取水井;
(七)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生态环境的。
三、监督举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非法凿井、无证取用地下水行为:
举报电话:0883-3212744(云县水务局)
举报邮箱:yxsljfb@.163com
举报地址:云县新云洲社区广场北路4号县水务局办公室
对实名举报的,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