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普法组织保障。云县教体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一是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分工协作具体落实,各股室、县直各校(园)、各乡镇学校各司其职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推进云县教育体育“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一是细化落实《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并推进工作,确保全系统普法工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二是结合单位特点,调整制定了2025年云县教体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2025年云县教体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结合本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职责。
(四)深入开展学法教育,提高依法治教从教能力。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4次,利用召开校(园)长会、局机关周一例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教体系统12位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了4次培训学习;全县学校按要求开展不同层次学法活动。通过学习,提高全系统依法执法能力。
(五)开展普法主题教育。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建立关爱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通过家校共育、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方式,及时进行干预和矫治,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制定《开展2025年春秋两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制定《云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教师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学习等制度,各学校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98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38场次,发放《给云县教师的一封信》及对照检查表5094份,并对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建设警示教育。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按要求年初公布2025年度重大决策目录清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要求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三)依法填报执法情况。一是按要求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行政执法数据;二是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
(四)强化监督检查。利用春秋两次学校开学之机进行综合督导检查,就督导问题清单严格跟踪整改。
三、创新普法形式,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一)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按《云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全县共配法治副校长218名。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请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禁毒防艾、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上好“法治开学第一课”。结合班会、队会、校会及节假日放假前开展个性化普法活动共计461场次,2025年以来受教育师生数146520人次。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体局认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2025年12月2日上午,我局参加了云县普法办举办的2025年第十二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12月8日教体局周一例会上,教体局全体名干部职工学习了教育系统《宪法晨读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尊法。全县各校(园)结合学校实际,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师生人数4万多人。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一年来,县教体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部分教育行政人员对校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欠缺。二是教育执法资格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县教体局虽有12个执法资格人员,但自身法律水平有限,行政执法不够规范。三是教育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基层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大多学校无法律顾问,教体系统内公职律师教育教学工作任务重,其行政执法作用发挥有限。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高教体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教育执法资格人员自身素质,不断壮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