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1-20 18:07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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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涉及的“城镇垃圾处置问题突出,项目规划不科学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5年11月11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爱华镇人民政府等5个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查报告指出:城镇垃圾处置问题突出,项目规划不科学问题。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科学研究和系统规划不足,全市现有垃圾填埋厂10个,其中,已满库容3个、预计将于2023年满库容1个、将于2024年满库容2个。按照第二轮中央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原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启动建设的云县、耿马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尚未开工,难以保证在2023年内投入使用。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作为县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来抓,认真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企业沟通,着力化解前期工作、用地等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启动建设,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建成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投运。

落实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情况方面:主体工程于2025年2月18日开工。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已具备垃圾进场及垃圾处置条件,并该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5年11月11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对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反馈“城镇垃圾处置问题突出,项目规划不科学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县级验收,验收组根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云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逐一对照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城镇垃圾处置问题突出,项目规划不科学问题”问题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到位,一致同意验收。经现场核实和材料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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